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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践行“同心”思想的实践与思考

发布日期: 2012-12-17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外人士迎春座谈会上提出的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的重要思想,是深刻反映多党合作本质内涵,推动多党合作事业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新形势下统一战线各界人士共同的价值追求和目标取向。从求同存异、体谅包容到同心同德、同心同行标志着统战工作团结联合深度的拓展和凝聚力、影响力的提升。县区统战工作在层级结构中处于中下层,统战成员众多,统战资源丰富。开展“同心”行动,重点是要增进党外人士的价值认同,加强与基层统战成员的密切联系与合作,增强凝心聚力功能。这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至关重要。

      一、县区开展“同心”行动的基本做法

  践行“同心”思想,开展“同心”行动是近年来县区统战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争取人心、凝聚力量的重要载体。在实际工作中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做法:

  1.以教育培训为先导,引导党外人士凝聚共识。主要措施有: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座谈会、开展学习交流等方式,加强党外人士大政方针、形势任务、政策理论的学习;通过开展调研活动、举办专题知识讲座、召开情况通报会等方式,加强党外人士的政治参与;通过学习“身边的榜样”先进人物事迹,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通过组织党外人士到延安、西柏坡、井冈山等革命圣地参观考察,采取现场教学、体验教学、互动教学等方式,加强党外人士的教育引导。同时,围绕庆祝建党90周年、辛亥革命100周年等活动为契机,开展党史知识竞赛、有奖竞答等活动,加强党外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引导党外人士增强党性修养,与党和政府保持一致。

  2.以高效服务为基础,帮助党外人士排忧解难。组织统战干部主动深入村居、企业调研走访,通过召开企业主座谈会、村居干部座谈会和农村老党员座谈会等方式,向他们积极宣传政策,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服务民营企业方面,积极帮助企业解决项目落户、土地征用、资金周转和配套设施建设等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协调纠纷,化解矛盾,维护企业良好的生产经营秩序。在服务党外人士方面,加强与所在单位党组织的联系,关心党外人士的工作生活,切实为他们发挥好作用创造条件。在服务基层方面,深入开展基层统战成员和农村困难家庭走访慰问活动,支持有条件的少数民族家庭自主创业,帮助基层统战成员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农村少数民族、归侨侨眷等统战成员的合法权益。

  3.以建言纳谏为手段,尊重党外人士合理诉求。鼓励、支持和引导党外人士围绕党委政府工作中心和社会民生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组织党外人士参加人大、政协会议,积极参政议政,主动建言献策;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围绕相关课题听取党外人士建议意见。对党外人士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及时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并通过领导督办和部门交办的形式予以办理。对民主党派、党外人士提出的提案、建议,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给予重视和采纳。这些提案和建议在推动地方经济发展、改善社会民生和完善制度机制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4.以安排任用为重点,推动党外人士团结合作。一方面,重视党外代表人士的培养选拔。通过制定县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规划,把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纳入县区党建工作范畴。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把党外人士推荐、选拔范围扩展到各行业、各部门、各单位,采取广泛推荐、公推公选、竞争选拔和集中培训、挂职锻炼、轮岗交流等方式加强党外代表人士培养。另一方面,推动党外代表人士的任用安排。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以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主体的政治安排,以党外人士所占比重作为衡量标准。二是以担任政府及其部门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为重点的实职安排,以11个必配部门和50%以上政府组成部门党外人士配备情况作为考量依据。三是以担任相关部门工作监督、行风监督为主的特约人员的社会安排,着重发挥党外人士的民主监督作用。

  5.以利益兼顾为核心,团结党外人士共同发展。主要表现在:一是支持民主党派建设和发展。支持民主党派在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优化成员队伍、完善制度机制等方面加强自身建设,并在人员、编制、经费和办公条件等方面为民主党派发挥好职能作用创造条件。二是推动少数民族创业致富。建立多元化的少数民族帮扶机制,通过安排扶贫资金、介绍致富项目、帮助安排就业和享受低保待遇等方式,支持少数民族家庭共同富裕。培育少数民族创业典型,积极引导有条件的少数民族大力发展种植、养殖和家庭手工业项目实现创业致富。三是服务民营企业转型升级。着力帮助企业在解决融资难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商会组织的优势作用,为企业产学研合作牵线搭桥;支持企业通过技术改造、新品研发、创树品牌,加快转型升级。四是维护基层统战成员的合法权益。着重做好基层统战成员的来信来访,在涉及子女入学、拆迁安置、生活保障和矛盾纠纷等方面,维护和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如上所述,县区统战工作在“同心”行动方面的工作实践,主要的体会有:第一,政治上对党外人士的重视和关心,是推动党外人士与党同心的重要基础;第二,经济上对党外人士利益的关爱和照顾,是推动党外人士与党同心的重要保障;第三,工作上密切与党外人士的联系与合作,是推动党外人士与党同心的重要内容;第四,作风上提升对党外人士的服务质量和效能,是推进党外人士与党同心的重要因素。

   二、县区开展“同心”行动面临的实际问题

  “同心”思想的核心要义是在统一战线“同”与“异”的矛盾运动中最大程度地追求同一性,在广泛性、多样性中寻求思想观念、政治态度、价值追求和目标取向上的认同和一致,通过最大限度地求同存异,体谅包容,拉近各民主党派、党外人士的距离,实现精诚团结,共同发展。县区统战工作由于受区域范围、工作层面的限制,在“同心”行动的实践中仍然存在诸多制约因素和制度性障碍,主要表现在这样几个方面:

  1.思想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高。统战工作是一项政治性较强的特殊群众工作。从性质上看,其政治性要比经济性更强。践行“同心”思想,实现“同心”目标,在很大程度上主要体现在政治层面,而在经济层面作用有限。县区主要着眼于区域发展和区域稳定,工作重心主要在经济层面,很难把统战工作作为党和政府全局工作的内容进行统筹谋划,加上一些地方党政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对党的统一战线政策不了解、不理解、不重视,对统战工作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统战工作被弱化的现象明显,统战工作变成了统战部门的工作。地方党组织对统战工作重视不多、关心不够,致使有些部门认为统战工作无关紧要,工作好与不好无碍大局,甚至不关心、不支持、不配合,给统战工作造成被动。统战工作被弱化的现象使“同心”行动很难开创各部门、各单位齐心协力、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2.职能权限不配套,凝聚功能不强。统战部门虽然是党的部门,但职能和权限难以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在政治层面,对党外代表人士的安排是统战工作的重要职能之一,这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我们党与民主党派、党外人士合作共事的政治需要。统战部门具有锻炼、培养、推荐党外代表人士的职能,却没有安排任用的权限,只能通过联系、协调、会商由组织部门来主导,致使有的经过长期锻炼、多年培养、条件成熟的优秀党外后备干部难以及时得到安排。中央、省委明文规定的党外干部实职安排的要求,也很难全部安排到位。在经济层面,统战部门与发改委、经信委等政府职能部门相比,本身没有行政审批、资金调拨、资源配置等方面的实质性权利,也不掌控土地、资金、人员等方面的资源,无法利用本身职权直接帮助民营企业、非公经济人士和新社会阶层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因此,在实际工作中,统战部门为党外人士的服务,只能停留在看望、走访、慰问等较浅层次和情感交流层面,很难为他们解决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长此以往,在党外人士眼里统战部门也就成为有职无权、难以依靠的部门,在很大程度降低了党外人士的信任度,从而使“同心”行动缺乏凝聚力和影响力。

  3.方法机制不完善,推进举措不力。统战工作联系面广,涉及面宽,党外人士分布在各行业、各部门、各单位。以什么样的方法举措,通过什么样的方式把党外人士团结起来,县区统战部门除了日常开展的座谈会、联谊会、交流会、通报会,开展的学习、培训、调研、考察等活动外,缺乏创新的思路和有效的举措,在方法、机制、载体等方面缺乏创新。党外人士热情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加上统战部门本身社会地位不高,为他们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限,“同心”行动的实际效果无疑就会大打折扣。

  另一方面,由于县区统战系统各部门的管理模式不同,如在机构设置上,统战部与民族宗教局、侨办、台办等部门有的合署,有的不合署;在管理序列上,统战部、台办属于党委部门,侨办与外办合并设立的外侨办属于政府办下属机构,工商联、侨联属于群团部门,民族宗教局原属于政府组成部门,政府机构改革后就不再纳入政府工作部门;在工作职能上,有的把工商联作为群团部门对待,有的作为经济部门对待;在领导分工上,有的一个县区领导分管,有的多个县区领导分管。这就使统战部很难建立起统一的联系协调机制,如何整合统战资源,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做到同心同行,涉及到各方面的利益,统战部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

  4.利益保障不给力,实际效果不佳。由于统战部没有实质性权利,只能通过宣传政策、联系协调、教育培训、联谊交友等方式,增进与党外人士的感情联络,很难为他们提供切实有效地利益保障。从政治层面看,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是民主党派扩大知情权、参与权的现实需求,也是履行参政议政职能的政治需要。虽然县区党委政府对民主党派的调研活动十分重视和支持,但有些政府部门和基层单位并不乐于接待。这一方面是由于思想认识不足,不愿意在陪同接待、情况汇报等方面增加工作负担;另一方面,民主党派、党外人士通过调研提出来的问题和建议,一旦被政府采纳,很容易给这些部门和单位带来压力,大多部门领导都不愿意因为民主党派的调研给本部门工作带来影响。这种民主党派履职与基层单位害怕“揭短”的矛盾,在很大程度上挤压了民主党派履职尽责的空间,使党外人士的政治利益难以保障。从经济层面看,随着近年来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涉及基层统战成员和党外人士的利益诉求增多。对涉及伤害基层统战成员利益的来信来访,统战部门只能通过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反映诉求进行协调,能否及时妥善解决往往在很大程度上也取决于统战部门领导的个人关系和社会影响。

  综合分析县区统战工作中的问题,有主观方面的原因,也有客观方面的因素;有方法措施上的不足,也有制度机制上的障碍。开展“同心”行动,必须要创新工作思路,整合统战资源,理顺职权关系,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推进。

   三、县区开展“同心”行动的几点建议

  “同心”思想既是对党外人士增进共识、加强合作提出的要求和期望,也是对新形势下统战工作争取人心、凝聚力量提出的目标和追求。开展“同心”行动,要切实做好民主党派、党外人士和基层党组织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方面,坚持党外人士教育引导与调动积极性、主动性相结合,增进共识,凝聚力量,在党外人士政治导向、价值追求、目标取向等方面与党和政府保持一致。另一方面,大力推进制度机制创新,优化统战工作职权配置,整合统战资源,提升统战地位,增强工作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1.加强同心宣传,深化共识教育。实现“同心”目标,思想上同心同德是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的前提和基础,必须把深化共识教育摆在首位。只有思想上的统一,才有行动上的一致。要通过加强思想教育、深化同心宣传,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和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党和政府的工作中心上来,齐心协力,共谋发展。在宣传教育的内容和方法上,一是要加强形势任务宣传教育,让党外人士对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有正确地认识、理解、把握和判断。二是要加强政治理论宣传教育,及时向党外人士通报情况,让党外人士对党和政府的各项政策措施有更多的了解,提高政策的透明度,增进党外人士对政策的理解和拥护,支持和参与各项政策措施的实施。三是要扩大党外人士有序的政治参与,扩大知情权和参与权,真正把党和政府的政策意图与党外代表人士实现有效沟通,让党外人士进行有序的政治参与,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方面发挥切实有效的作用。

  2.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凝聚功能。以什么样的方式方法实现“同心”目标,需要选择科学合理的路径,以有力的举措推动工作落实。一是在工作思路上要更具创造性。充分调动统战成员和党外人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增强统战工作的凝聚力和吸引力,推动统战工作由被动型向主动型转变,实现党外人士工作由我们积极引导向他们主动依靠转变,达到政治需要和党外人士自身利益需要的双赢。二是在载体选择上要更具多样性。切实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和形式多样的活动,加强与党外人士密切联系、联谊交友。要在现有的座谈会、茶话会、通报会、联谊会和上门走访、看望慰问、困难帮扶等活动载体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举措,通过政治、经济、文化等多种手段,密切与党外人士的联系与合作,从而在思想观念、价值追求、行为目标等方面最大限度地凝聚共识,达成一致。三是在工作机制上要更具科学性。对党外人士要加强团结、教育、引导和帮助,动员地方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共同支持和参与,从增进团结、促进合作出发,关心党外人士,在政策上、措施上多做加法,少做减法。本着多帮忙、少添乱,多给予、少索取,多宽容、少约束,多务实、少务虚的理念,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四是在工作方式上要更具包容性。正确处理好“同”与“异”的关系,最大限度的实现求同存异、体谅包容。以更加宽阔的胸怀和包容的态度对待和处理党外人士的政治见解、不同看法和利益诉求。

  3.强化服务举措,照顾核心利益。实现同心同德、同心同向、同心同行,离不开利益上同心同享。关心党外人士、照顾同盟者利益是实现“同心”目标的重要保障。一要在政治上提升党外人士的地位,照顾党外人士的政治利益。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更加开放包容的姿态,推动党外人士合作共事,真正做到党和政府的有关重大事项和关系社会民生方面的重大问题在决策前和决策执行中与党外人士搞好协商;对党外人士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意见给予重视和采纳;对党外人士的民主监督给予宽容、理解和正确对待。二要在经济上兼顾党外人士的物质利益,公平公正地处理好党外人士的利益关系,切实维护党外人士的核心利益。一方面,在政策制定上要不失偏颇;另一方面,在政策执行上要做到公开透明,防止违规操作,在诸如房屋拆迁、土地征用等事关党外人士核心利益方面切实为他们提供保障。三要强化党外人士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党外代表人士的培养、选拔、任用和安排,特别是要培养一批政治素质较高、工作能力较强、业务技术精湛,能与我们党亲密合作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和民主党派领军人物。要重视发挥党外干部的优势和作用,建立党外干部岗位职能与权限相适应的工作机制。党外干部要同党内干部一样,实现职、权、位的对等与统一。

  4.整合统战资源,提升统战地位。统战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同心”行动,不仅是统战部门的事,更是地方各级党组织的事,必需要各级党组织和党政领导给予重视、关心和支持,整合资源,共同参与。一是要提升统战部门的政治地位,落实统战部长由县区党委常委兼任,实现统战部门职能与权限的有效匹配和职权利的有机统一,推动统战工作由弱势向强势转变。统战部门要真正成为党外人士值得信赖和依靠的“娘家”,可以为他们提供维护和保障合法权益的后盾。二是要各级党组织和党政领导给予重视和关心,切实提高各级党委政府对统战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真正把党外人士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放在心上,照顾同盟者利益,切实改变对党外人士利益一边损害,一边维护,造成统战部门难于协调、被动应付的局面。三是要大力整合统战资源,对统战系统各部门的机构设置和管理权限进行改革,理顺职权关系,实现职能与权限的有机统一,真正建立起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门具体负责,各部门共同参与、各负其责的大统战工作格局。

  5.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政治素养。开展“同心”行动,统战干部自身的素质、作风和形象是不容忽视的重要因素。我们要求党外人士做到同心同德、同心同向、同心同行,统战干部首先要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和政府的决策保持一致,在更深层次上具备团结人、凝聚人、服务人的能力和素养,增强号召力、感染力和统战干部的人格魅力。一是要增强大局意识,提高政治把握能力。从战略高度认识和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握“同心”思想的本质内涵、主要脉络、基本理念和工作思路。从大局出发,紧贴中心,“同心”行动才有灵魂和核心。偏离正确政治方向,离开党和政府工作中心,“同心”行动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二是要增强进取意识,提高贯彻执行能力。做好新时期的统战工作除了提升统战工作地位、扩大统战工作影响外,更重要的是要提高统战干部的政策理论素养。统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新形势下统战工作理论,深刻理解和把握新的历史条件下总体形势和政策走向。对党和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和要求能够及时、准确、有效地在民主党派、党外人士中得到贯彻和落实。同时,针对统战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新思路、新办法、新举措。三是要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协调服务能力。要强调服务的优质、高效和务实,实现有效服务。无效的服务只能留于形式,变成对党外人士的打忧,给他们增加负担和反感。衡量服务是否有效,应当考虑服务的质量是否优质、服务的效率是否高效、服务的效果是否满意。只有真实有效的服务,才能增进党外人士的情感,获得党外人士的信赖。要通过深入细致地服务,让他们在遭遇困难时向他们伸出援手,在经受挫折时给予心灵上的安慰,在受到侵害时主动维护他们的切身利益。四是要增强廉洁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统战工作是政治性工作。统战干部与党外人士的交流交往是政治需要,必须坚持正确的立场,把握正确的方向,坚守交友的底线,带着清风正气、廉洁操守深入做好团结人、凝聚人、服务人的工作,广交朋友,联络感情,争取人心,汇聚力量,以恭谦处事、团结友善的态度,树立统战干部的良好形象。

  总之,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同心”思想赋予了统战工作新的目标、新的要求和新的内涵。县区统战工作只有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突破区域性、制度性障碍,立足大局,服务大局,深入推进统战工作思路、机制、载体、路径和方式方法创新,“同心”行动一定会取得预期的效果。(通州区委统战部  喻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