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初开始实施长江禁渔十年政策以来,加上沿江省市的重视,长江的水环境和生物环境得到了一定的改善,南通江面甚至出现了多年不见得江豚嬉戏的画面。大家对此欢欣鼓舞,但是笔者也发现了个别地方仍然有江鲜宣传菜单的餐饮业,部分偷捕的报道时有耳闻。因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成立流域禁渔统一协调会商机制。在农业农村部统一领导下,以长江流域管理机构为依托,以各省市具体分管的主要领导或相关职能局的负责人组成禁渔统一行动领导小组,统一协调会商禁渔期间的有关事宜,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禁渔工作。
二、适当扩大禁渔范围。因河流交汇处容易带来活水,形成食物丰富的区域,使得该部分区域成为鱼类活跃的地方,因此建议在在干支流、长江与运河及较大的小河等交汇处设合理禁渔范围并设立明确的标志,比如普通的小河,可以自交汇处向小河方向设立500-1000米的禁渔范围。
三、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建议沿江城市每天或周应有一定时间播放有关禁渔的公益广告,滨江公园或游览区有应明确禁渔宣传,尤其是对违反禁渔人员处罚力度的宣传。
四、加大执法巡查力度。沿江城市餐饮业宜取消江鲜宣传,确有使用养殖江鲜的,应纳入备案管理并定期抽查,餐饮业营业场所应有认证标志。对违反禁渔规定,尤其是公务人员吃江鲜的,应从重从快处罚,如不得评优,降职处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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