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多党合作 > 参政议政

非真实身份进行结婚登记行为亟须重视

发布日期: 2020-09-08 发布人:徐敏 字号:[ ][][ ]

南通市民政局科员、农工党南通市机关支部党员陆孝楠反映:近期,一则“一年内重婚五次,民政被判纠错”的新闻引发社会关注。据调研发现,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进行婚姻登记在全国范围内尚存多例,部分百姓的婚姻自主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主要存在以下突出问题:一是现行制度不全。2003年沿用至今的《婚姻登记条例》取消了原有条例里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婚姻登记的撤销权。我国现行法规没有对伪造信息进行婚姻登记的行为认定、追责的相关规定,且明确只有人民法院有权宣告婚姻无效。因此,对此类因身份信息冒用的婚姻登记案件,只能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民政部门无权撤销。二是部门沟通不畅。因非真实身份进行结婚登记引发的行政诉讼,降低了行政效能,浪费了司法资源,究其原因,是部门之前没有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与民政厅会商制定了《妥善处理因当事人以非真实身份进行结婚登记案件的指导意见》,明确可由人民法院出具函件、婚姻登记机关依法启动撤销结婚登记程序,此类举措值得借鉴。三是信息互联不通。当前,婚姻登记系统使用的是省级模块,没有实现全国婚姻信息联网,没有实现法院判决信息联网。对当事人持有的相关证件无法及时、准确的进行判断认定,无法准确把握当事人真实的婚姻状况。

为此,我们建议:

一要健全制度体系。建议相关制度明确对伪造他人身份信息进行婚姻登记行的认定方式,在一定程度上给予地方部门撤销婚姻的权力,便于婚姻登记机关备案撤销。

二要强化部门沟通。借鉴浙江省做法,建立司法与民政部门的沟通渠道,减少因行政诉讼带来的资源浪费。

三要实现信息联网。建议尽快实现全国婚姻信息联网,法院判决信息联网,公安身份信息识别联网,减少因此造成的各类诉讼。

健康生活 美食广场 家居流行 时尚休闲

主办单位:中共南通市委统战部
地址:南通市工农南路88号海联大厦 邮编:226018
电话:0513-51015701 邮箱:ntswtzb@21cn.com
您是第 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