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工商联与市公安局建立健全合作机制 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发布日期: 2021-08-25
近日,南通市工商联与市公安局共同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健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合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通过建立联席会议、预防预警通报、领导干部定点联系服务商会企业等合作机制,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根据《意见》,南通市工商联与市公安局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召开不少于两次联席会议,研究部署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建立联合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制度,共同利用官方新媒体平台开展安全生产、涉企反诈以及“法律三进”等普法宣传,帮助民营企业、民营经济人士强化依法经营意识,有效防控重大法律风险。建立联合考察调研制度,围绕实际需要,每年确定1至2个重点课题开展联合调研,提出政策意见,为实际工作提供具体化指导和参考。
《意见》明确,双方建立信息互通共享制度,南通警方每季度通过警情通报等方式通报公安机关保障促进民营经济工作情况和保护企业知识产权、职工权益等典型案例,市工商联则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民营经济最新发展情况及法治需求。建立预防预警通报制度,市公安局积极创新监测预警机制,共同帮助民营企业建章立制,完善内部监督制约和管理机制。建立规范投诉移送和反馈制度,双方共同加强对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救济,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人士人身和财产安全,市工商联接到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的投诉反映,及时通报并移送有关材料,确保第一时间依法开展核查。
《意见》提出,建立领导干部定点联系服务商会、企业制度和常态长效联系制度,双方建立与市工商联副会长企业、直属行业商会、异地商会定点联系服务机制,建立重点民营企业、商会警务服务站,切实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意见》还要求,大力弘扬新时代企业家精神,厚植“张謇式”企业家群体成长土壤,依托张謇企业家学院,共建法治文明的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南通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南通市工商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