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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民营企业经济纠纷调解中心正式揭牌

发布日期: 2020-12-03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工商联《关于发挥商会调解优势,推进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充分发挥商会调解化解民营经济领域纠纷的制度优势,海安市人民法院、海安市工商联与海安市企业法制工作协会携手建立了“海安市民营企业经济纠纷调解中心”。12月2日,海安市民营企业经济纠纷调解中心在海安市人民法院正式揭牌。

出席此次揭牌仪式的领导有省工商联副主席李晓林,南通市工商联主席季红星,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潘建,南通市工商联副主席张伟其,海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巧荣,海安市政协副主席、工商联主席蔡祝平,海安市人民法院院长任智峰。参加仪式的还有市委政法委、市发改委、市法院、市工商联、市大调解中心、市企业法制工作协会负责人,各区镇、街道统战委员,十大产业集群行业商协会秘书长共计40余人。

省工商联副主席李晓林讲话,他首先代表江苏省工商联,对海安市民营企业经济纠纷调解中心的成立,表示热烈的祝贺!李主席强调,商会调解是创新社会治理、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有益探索,是商会依法自治、畅行法治、探索德治的重要体现。他对海安市人民法院、海安市工商联、海安市企业法制工作协会通力合作,携手建立、筹备运行海安市民营企业经济纠纷调解中心,在短短半年时间里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他希望海安市民营企业经济纠纷调解中心:一要加大宣传,扩大影响;二要认真办案,彰显实效;三要及时总结,形成示范。

南通市工商联主席季红星讲话。他表示,近年来,海安市工商联组织团结带领全市广大非公经济代表人士,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时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统战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意见》要求,紧紧围绕中心,自觉服务大局,以推进行业商会建设为载体,探索建立了行业商会与政府职能部门结对培育特色产业工作机制,商会经济已成为拉动海安工业经济的重要推动力。民营企业经济纠纷调解中心的成立,一定能在促进民营企业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中发挥积极作用,为南通全市决战“过万亿”、夺取“双胜利”作出更大贡献。

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潘建讲话。他认为海安法院与工商联共同成立民企经济纠纷调解中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他希望,在人民法院与工商联的共同努力下,充分发挥调解中心优势,进一步推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推进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共同营造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全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海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巧荣致辞。他代表海安市委市政府,向莅临本次会议的各位领导表示热烈的欢迎,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海安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他相信,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海安的民营经济工作必将取得更加丰硕的成果!

(海安市委统战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