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和完善中国新型政党制度
发布日期: 2020-12-08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新型政党制度作为治国理政的重要方面,对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进行谋划部署,推动多党合作事业迈上了新台阶。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要求,今后坚持和完善新型政党制度的基本方向是推动多党合作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使其真正成为中国共产党实现长期执政、凝聚磅碍力量、完成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使命的重要制度支撑。
一、正确认识和处理领导与接受领导的关系
共产党和民主党派在政治上是领导与接受领导的关系。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领导是政治领导,民主党派在接受领导的同时,仍依法享有宪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地位平等。这种党际关系在理论认识和制度设计上是明确的,但实施中,一些地方的中共党委在具体领导过程中没有正确把握政治领导的内涵和边界,领导方式方法有偏差,把民主党派视为一般社会团体或下属单位,甚至视为异己力量。而一些民主党派成员受西方思潮影响,习惯用西方的政党理论和政党制度衡量和评价我国政党制度,对这种领导和接受领导的关系存在认识偏差。
针对以上问题,首先要把这种领导和接受领导关系背后的基本道理向党内外讲清楚。在中共党内重点讲清楚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民主党派是共产党的“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这一论断的道理,讲清楚维护和尊重民主党派组织独立性的道理,切实增强中共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多党合作意识,对民主党派给予充分信任,多创造条件支持民主党派发挥作用。在民主党派内重点讲清楚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的历史逻辑、文化逻辑、实践逻辑、发展逻辑以及在共产党领导下民主党派发挥参政党作用的制度空间和行动逻辑,从而对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更加高度的自觉和认同。其次,要不断改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方式和方法,坚持以宣传教育和民主协商为基本方式,以照顾同盟者利益为基本策略,以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为领导基础,全面提高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领导能力和领导绩效。再次,要为民主党派依法享有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地位平等提供更有力的制度化保障。
二、规范和健全政权机关党内外合作共事的体制机制
从理论和政策上厘清民主党派与国家政权的关系。“参加国家政权”是民主党派参政的基本点之一,实践中参加政权机关工作的党派成员在本职岗位发挥才能和作用的同时,如何发挥其所在民主党派组织的作用,需要进一步明确;在推荐党外实职干部人选时,可以探索赋予民主党派更大的话语权,同时探索党外实职干部向本党派述职的制度,从而提高党外实职干部的多党合作意识,加强民主党派对担任实职领导职务的党派成员履职的支持和监督。
切实保障党外干部对分管工作享有行政管理的指挥权、处理问题的决定权、人事任免的建议权。党外干部有职有权问题一直是多党合作领域中广受关注的问题。政策和制度上有明确规定,但从实际情况看,“三权”的落实情况在各地存在不平衡,应就“三权”保障作出更为明确的要求和规范。
要对政府部门党外正职与中共党组之间的关系作出规范。地方政府部门中党外正职配备的常态化,为党派成员发挥作用提供了更大舞台。但与此同时,如何处理好党外正职与中共党组尤其是党组书记之间的关系,越来越成为新形势下党外干部与中共干部合作共事的一个重要课题。
三、营造有利于民主监督功能发挥的制度环境
发挥民主党派对共产党的监督作用,是新型政党制度设计的重要初衷。但民主监督长期以来是新型政党制度运行和效能发挥的薄弱环节。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民主监督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多次重提“历史周期率”,认为至今对中共仍是鞭策和警示,强调当年“窑洞对”的问题今天并没有彻底得到解决,要求继续加强民主监督,并从制度上保障和完善民主监督,探索开展民主监督的有效形式。从制度建设上,《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系统梳理和规范了民主监督十种形式,中办就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印发了专门文件。在形式创新上,支持民主党派围绕国家和地方的重大改革举措和重要约束性指标开展专项监督,切实提高了民主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民主监督正逐步成为新时代新型政党制度建设乃至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一个重要切入口,有利于民主监督功能发挥的制度环境正在逐步形成。
四、有效解决政党趋同化问题
中国政党间的趋同现象既存在于民主党派与共产党之间,也存在于各个民主党派之间。这不符合新型政党制度蕴涵的“和而不同”的价值理念,也不适应中国社会结构日益分化、诉求日益多元化的现状和趋势,对增强制度弹性和包容性,实现公共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加强对共产党领导和执政行为的监督,都是不利的。
民主党派作为一个整体,基于参政党的角色定位,在自身建设与履职方面应该与共产党一样。民主党派分析问题要有自己的视角,要善于从不同角度看问题,尤其是在一些涉及面广影响深远且有一定争议的重大政策的协商和讨论中,提出精辟独到的意见和建议;话语表达应更加体现知识分子型政党的特色,从而更好协助中共做好一部分知识分子群体的联系、团结和吸纳工作;理论建设要在适当借鉴中国共产党党建理论的基础上,深入思考参政党建设和运行的规律,着力构建共性与个性相结合的参政党建设理论体系。
民主党派之间也应该各有特色,这既是对历史的尊重和沿袭,也是现实履职的需要,同时也是发挥民主党派统战功能、扩大政党制度包容性的需要。其中,界别特色仍然是重要前提,主体界别要尽可能清晰,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要尽量与体现主体界别特色相结合。同时,要重视培育参政议政的特色和优势领域。充分依托各党派自身的专业优势和人才优势来选择参与角度和课题,以此获得话语权,形成政策影响力。
五、着力构建中国新型政党制度话语体系
新型政党制度关乎中国政治全局,影响中国政治长期发展。这项制度要真正站得稳、走得远、说得响,一方面靠实践有效,即用事实说话;另一方面靠逻辑自洽,即用道理说话,尤其需要建立一套完备的充分论证其合法性与合理性的理论和话语体系。在中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民族复兴伟大梦想日渐接近的关键时期,构建一套具有公信力、感召力、说服力的新型政党制度理论和话语体系已作为一项重大而迫切的议程摆在我们的面前。
新型政党制度是从中国的土壤中生长出来的,它本身是世界政治文明尤其是政党政治文明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基于本国国情、以自己的方式对政党政治这一普遍性问题作出的回答。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尤其是改革开放40多年来的实践已充分证明了这一制度的有效性与适应性,我们有理由也有底气把这一制度背后的各种道理说清楚、讲明白,这必将是中国能为人类政治文明的丰富和发展作出增量贡献的一个重要方面。
转自《中国统一战线》2020年第8期